考虑良久还是决定给打五颗星,因为这是一部有情怀的作品,叙事、剧本、音乐、细节、表演都拿捏得恰到好处,可以让人暂停下来思考和反省。
黑狐演的的哥在十年前就定义了何谓屌丝逆袭:即小人物基于梦想、爱和勇气的爆发与逆转;阿汤哥演的杀手死得其所,就像片中徘徊的流浪狗一般,没有目标也没有追求,活着无人识,死了也无人知,在冷漠的现实中毫无存在感。
无论杀手vincent 还是出租车司机max,他们都不过是这个冷漠城市孤独的存在。vincent的list是要杀5个人,他成功地杀了前面4个,却没想到自己成为了那个第5个。他临死前坐在地铁椅子上对max说:“Hey Max. A guy gets on the MTA here in L.A. and dies. Think anybody will notice? ”(有一个人在洛杉矶的列车上死了。不知谁会发觉?)”这与他与max第一次见面时,他坐上max的出租车时
Max (Jamie Foxx)注定有一个不平凡的夜晚,因为他会遇到梦中情人Annie (Jada Pinkett Smith),也会遇到独行杀手Vincent (Tom Cruise),正如后者所言,大多数人十年来做着重复的事情,庸庸碌碌一生,而Max今晚连十分钟之后会发生什么都不知道。于是有了从空中坠落的尸体,有了被绑缚在方向盘上呼救还引来趁火打劫的流氓的倒霉事,有了阿汤哥快枪杀死小混混,有了Jazz酒吧的老板和黑暗王子Miles Davis的故事,有了医院里的一盆鲜花,有了韩国城夜总会的混战,有了闯红灯和翻车,有了律师事务所里的暗战,有了地铁惊魂。
Vincent最后落寞地坐在凌晨时分LA的地铁里。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天,他看到一则新闻说LA地铁上有人死了6个小时才被发现,而现在他的尸体很可能面临同样的境地。一个童年丧母、被父虐待、被人收养的杀手,就这么孤零零地死在椅子上。街头开始逐渐热闹起来,天边已经展露晨曦,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卢旺达每天日落前死成千上万人都没人关心,何况那个LA的肥佬(第二个被杀的证人),又何况一个在黑暗中行走的杀手?
Max最应该感谢的就是Vincent
借刀杀人:2004推荐,soulmate总是出现的那么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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