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手法怪异、毫无动机也毫无线索的连环杀人案出现,FBI的乔和搭档凯瑟琳毫无头绪,他们只好求助于隐居的通灵神探约翰。
约翰可以读取过去,感知未来,在调查中很快就给了乔和凯瑟琳两人帮助。很快,又一起案子发生了,一个女人,躺在浴缸里,被杀死,浴缸泡满了花瓣,死去的女人如绽放一般。约翰找到了这些死者的共同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是重病之人,将死之人。还有一点就是凶手也是通灵之人,甚至比约翰还要厉害。
约翰自知不是凶手对手,想要退出,不过在凯瑟琳的强烈请求之下还是留下
有时候,最伟大的爱却最难以实现
以上这句是重点题,请背诵。
影片从谋杀案发现场开始,但作者所认为故事的原貌,从警探乔去往约翰(也就是片中所指“通灵神探”)大片绿地的隐居地开始。这个片段的一个点为,约翰和妻子伊丽莎白分居了。去的路上,乔的助手凯瑟琳翻开的照片,刻意让观众心里暗下想,约翰女儿和凯瑟琳长得真像。
约翰的女儿是这个故事的起因,凯瑟琳是故事衔接的关键。
接下来,约翰自然接受了好友警探乔的邀请,开始了与“恶魔”的对抗。
诡异的谋杀一起又一起,夹杂对好友乔及凯瑟琳命运的预知,“通灵神探”越来越被观众期待。“恶魔”让人心里发毛,约翰必须拯救乔和凯瑟琳的命运。
行动被预知,线索是陷阱,正义的一方处于弱势,不着急,我们期待故事应有的发展:正义终将赢得胜利。只是我们也不清楚,是通过什么赢得胜利?既然对方和我们的“通灵神探”一样,具有预知未来的特异功能?
进入正题:“恶魔”误导破案人员追踪到了一位精神病,并让对方开始和警方对枪。
必须赞一下编剧
值得回味的一篇电影,我看了三遍,恍然大悟。全篇都是JOHN的梦境,或者说幻想,他有双重人格,也许天生,也许是安乐死了女儿后产生的。梦醒了,JOHN以为战胜了阴暗面的人格,他老婆说:U'VE CHANGED。但是末了阴暗面人格说:SEE U SOON,JOHN。
我对于特异功能和灵异事件一向没有兴趣,要不是为了在大银幕上看老戏骨安东尼•霍普金斯,恐怕一听《通灵神探》这片名就果断无视了。虽然这样的译名很滑稽,但也确实概括了主要内容(通灵)和人物(神探)。影片原名是Solace,片头如字典般给出了释义:作为名词和动词都是安慰的意思。原名表现了片中杀手的思想:为了让身患绝症的人免去病痛的折磨,在发病之前将他们无痛地杀死,是出于善意。
虽然片中花里胡哨的剪辑和故弄玄虚设定让人看得很烦,但是当同样具有通灵能力的杀手查尔斯向约翰解释他为什么要杀那些人的时候;当约翰回忆起自己在女儿小时候看到了阴影,而她长大以后得了白血病,他不忍心看她痛苦而给她的吊瓶里注射药物让她死去时,有种强烈的震撼扑面而来。我不由得问自己:你想在痛苦来临之前死去吗?如果有人像查尔斯这样让你在还没有感到病痛的时候就无痛的死去,你愿意吗?
总的来说我是支持安乐死的,因为安乐死不仅减少了病人的痛苦,也让病人死得有尊严,比那种一味延长病人生命而不考虑病人感受的做法好太多
“通灵神探”我们头脑中的片段如何记得如何拼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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