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真是一个让人充满遐想的职业,曾经我也想象着自己有一天能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挥斥方遒。
回想入学第一节法理课上,老师就让我们进行了一场选择,任何一个即将跨入法学门槛的人都必须进行这场选择,你是选择信仰自然主义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
自然主义简单说就是相信法律背后是以一种自然正义为依据的,所谓“恶法非法”;而实证主义坚持法律的基础正是法律条文和法律行为,所谓“恶法亦法”。
当时我们都把自然法学派作为一种过时的法学主张来看待,与现代技术主义传统和客观中立的态度显得格格不入。
当代哲学家里面我唯一还有兴趣的是美国的理查德·罗蒂,可惜这位年纪不大的哲学家死得比他曾经热爱的列维·斯特劳斯还要早。罗蒂很老实地承认说,对于正义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已经不是哲学家可以回答的了,哲学对于这个问题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有发言权是值得质疑的。相对于他那本严谨细致的《后哲学文化》,我更喜欢他那篇小随笔《托洛茨基与野兰花》。哲学只是一个智识方面的游戏。
《胜者即是正义》2012年,说几句跟电影无关的话,一个曾经的法学学子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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